笔迷楼>女生小说>[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 141 章 第141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朗月惊道:“什么?”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很诡异,据他探听到的消息,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6小凤得到消息的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6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6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6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6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6小凤,6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6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6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6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6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6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6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6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6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6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6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6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6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6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6大侠,你怎么了?”

  6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6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6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6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6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6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6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6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6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抖的小鸡。

  6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o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6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o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6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6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6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6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6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6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6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6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6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6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天,6小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6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6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6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6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6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6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6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6小凤的,却不知在6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6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6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6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6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6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6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筆瞇樓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6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6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6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6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6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6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6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6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6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6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6小凤在苦恼,也知道6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6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6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6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6小凤的眼睛在亮。

  6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6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6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6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星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星阅读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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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实习宠兽饲养员。网站即将关闭,下载星星阅读app为您提供大神浮云素的[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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