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他们离开后,安锦希和季渊戈这才重新下楼去吃饭。
安锦希给店小二塞了些铜板,只说跟他随意聊聊,店小二也懂,收好铜板后知无不言。
不过他也只是个店小二,周花那行人跟着不少护卫,领头的男人看起来又十分高傲,像是某家贵公子,不怎么让店小二近身。
店小二知道的其实也不是很多。
不过这对安锦希而言足够了,有命书给予的关于她自己前世的两世记忆,只要些许特征,她就很快能找到周花这是傍上了谁。
等到店小二离开,安锦希夹起季渊戈放进她碗里去掉了刺的大块鱼肉,小声道:“我知道是谁了?”
季渊戈将安锦希爱吃的菜往她那边推了推,这才问:“谁?”
“店小二说他们都叫他刘三爷。”安锦希将鱼肉咽下后继续说,“姓刘行三,还有权有势,有个人很符合这个标准。”
季渊戈等她接下去的话。
安锦希也没卖关子,说:“丞相姓刘,他有一女,入宫当了娴妃,她的儿子,在皇室行三。”
这位三皇子在外行走,化用母姓,让人称呼他为刘三爷。
季渊戈没问安锦希明明只是在小县城长大,为何会知道这种事,每个人都有秘密,只要安锦希好好的,愿意在他身边,想有多少秘密都行。
比起疑惑安锦希为什么会知道这个,他更担忧其它的:“皇室中人成了周花靠山,岂不是……”
他心中下着决定,这次上京必然不能失手,周花找到三皇子做靠山,以后很有可能危害到安锦希的安全。
他要考中状元,在皇帝面前露脸,最好还能跟三皇子的敌对势力交好,这样三皇子也不能拿他和安锦希如何。
比起季渊戈的重重担忧,安锦希一点都不怕:“放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三皇子也不是无所不能的。”
为什么能猜到是三皇子,也是因为周花的缘故。
重生前作为一个乡村农妇,周花自己又不是个上进的人,她应当是没本事认识什么贵人的。
但是,命书里有写到,周花前世时,那个当了贵妇人的“安锦希”意外救了三皇子一命,也是如此,所以后来她的三个继子继女未来才走得又快又高。
这件事“安锦希”没有说过,但周母却按捺不住,回村的时候将此事吹嘘出去,周花应当就是那时候听到的。
所以她定然是记下了“安锦希”在哪里,又是怎么救下了三皇子。
重生以来,她肯定也在等着这个机会。
她如果真的说服周大福去救下三皇子,也不怪周大福还愿意跟她在一起,同时三皇子会出手把她从牢里捞出来也同样不足为奇。
安锦希猜的不错,周花重生前的确借着周母的虚荣心,把“安锦希”如何救下三皇子这件事打听得十分详细。
原本她只是嫉妒不服气,想找“安锦希”的错处罢了。
没想到她竟然能重生,这件事被她深深藏在心底,谁也没告诉。
她把救三皇子这件事当成除了周大福三个孩子外的另一个当贵妇人的资本,只是这件事终归没有拥有三个有出息的继子继女稳当,所以她才两手都抓,先把周大福和安锦希的婚事搅钓。
但她还是没放弃拿到三皇子的救命之恩,因为除了三皇子本身出自皇室,是皇子以外,她重生前,三皇子最后是登上了皇位的。
她本来只想自己独享这个功劳,但被安锦希和季渊戈送进大牢,她只能忍痛拿出来与周大福共享救命之恩。
她的这些心思也很好猜,清楚周花背后的人是三皇子以后,安锦希就顺着摸清楚了她所有想法。
但安锦希想,周花想要依靠三皇子作威作福只能是在梦里了。
三皇子这个皇位,来得不是那么正。
当今圣上比起他来,更重视自己的大儿子,也就是现任太子。
皇帝他和皇后年幼相识,有青梅竹马的情谊,而太子既是嫡又是长,母后是皇帝心爱的女人,年幼时还陪皇帝一起在冷宫吃过苦。
因此一当上皇帝,当今圣上就将大皇子立为太子。
如今年纪大了,还起了退位当太上皇的想法。
但后来,太子主动请缨去边关应对连年骚扰的西蛮,却断腿毁容,他再有才华,皇帝再宠爱他,也不可能把皇位交给一个毁容的残疾人。
皇帝原本想着自己再拖一拖,把皇位交给太子的儿子,自己的孙子。
三皇子这脉的人却忍不住,他们下毒杀害年迈的皇帝,将罪责推给重伤很多时间都在昏迷的太子,借此机会将太子一脉屠尽。ωWW.bimilou.org
三皇子这才登上皇位。
想要解决周花的靠山三皇子,那再简单不过了,只要太子没出事,三皇子怎么蹦跶都只有一个下场。
安锦希原本就有向朝廷献出自己一些偃术的见解,借此来获得地位的提高。
她会在太子出征前,交给朝廷改良过的弓弩和战车,保证打西蛮变得更有效率。
如果万一太子断腿毁容,安锦希也能救。
她虽不是神医,但她来的世界毕竟特殊,满天飞的都是各路神佛仙,她学会的很多东西这些神仙都能用。
神仙都用着可以,那用在凡人身上,效果自然是无法想象的出众,只要没死,她就有把握将太子救回来。
因此她是真的一点都不慌。
这些安锦希没跟季渊戈说,并非隐瞒,而是这些事其实并不是什么藏得很深的秘密。
她相信季渊戈能考上状元,到时候肯定会有各方势力来拉拢,季渊戈是个聪明人,他定然能够很快看出应当选择哪边。
不用她说,最后季渊戈也会站到太子那边去。
毕竟一个深得皇帝喜爱,又仁德有雄心壮志的太子,总比一个小气吧啦,有恶毒心思的三皇子,更值得聪明人选择。
他们不赶时间,也是为了错过三皇子和周花那一帮人,后面两人行走的速度更慢了。
季渊戈除了温书的时间,每隔几天还会专门抽空陪安锦希在新到达的县城里逛一逛,享受一下当地特有的美食和景色。
他们不像是在赶路,更像是在蜜月旅行。
安锦希点着下巴想了想,好像也没差,他们虽然结婚大半年,但实际上还真是刚刚进入热恋期,比蜜月还要蜜月。
她翻了个身,将被子向上拉了拉。
日子过得挺好的,不过要是季渊戈晚上能少卖力些就更好了。
明明一直在往京城走,季渊戈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抓紧时间认真温书,结果晚上油灯一灭,他竟然一点都不累,生龙活虎得很。
明明闲着没事干,顶多出门逛逛街花费体力,几乎全天在休息的安锦希,反倒是那个受不住的。
这就是年少青春吗?安锦希揉腰想着,季渊戈下个月才及冠,而她已经是三百多岁的老锦鲤了,的确不能比不能比。
季渊戈端着午饭进屋,见到的就是安锦希揉腰皱眉的样子,赶忙放下碗筷,接替她的工作帮她按揉:“对不起,昨天夜里是我鲁莽了。”
安锦希望他:“然后呢。”
季渊戈装傻:“什么?”
安锦希皱皱鼻子:“这就是,我知道错了,但我下次还敢?”
季渊戈赶忙求饶:“安安饶命。”
但他还是没保证下次不会,小心思昭然若揭,安锦希气得狠狠锤了他胸口两下。
但这气来得快也去得快,比起生气,更像是新婚夫妻的生活情趣,安锦希很快翻身起床,坐到桌边吃起午饭。
“今天下午出发,明天傍晚之前应该就能进京了。”安锦希吃饱后,说起他们到京城的住处,“你想住在哪里?”
季渊戈没有要求:“安安想住在哪儿我就住在哪儿。”
安锦希知道他不是嘴上说说,而是心里这么想的,因此略过这件事,提议道:“反正也不缺银子,还是找安静点,环境好点的地方,贵些没事。”
“全凭安安做主。”季渊戈乖巧点头。
入赘以后,他把自己攒了十九年的银钱全都给了安锦希,身上一分钱不剩,如今身上带着的银子,都是安锦希给他零用的。
季渊戈全部用来买学习用品,以及给安锦希买用的吃的了。
他没跟安锦希多要一个铜板,涉及到用钱的地方,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他也不会多话。
至于男人身上没钱,被妻子管得严这件事,季渊戈丝毫不在意。
他的钱就应该安安来管才是,安安哪天不管他,他才慌张难过。
他有时候巴不得安锦希从来不主动把银子给他,这样他就有理由在晚上更卖力了。
他这是身体力行正大光明地讨好妻子,让她给自己发银子。
第二天傍晚前,两人顺利进京。
这段时间,京城来的外地人很多,守门的官兵并不觉得奇怪,因为三年一次的春闱就在明年,也就几个月后。
很多举人都在冬日之前赶往京城,好参加这一次的春闱。
官兵对着这些学子们态度也很好,不说这些能参加春闱的至少也是个举人,就说以后指不定里面哪个看着寒酸不起眼的就能当上大官。
在京城守门的,多半不是什么蠢蛋,这些人一个都得罪不得。
他们对所有人态度都很好,安锦希和季渊戈进城同样也没经历多余的步骤,合理检查后就把他们放了进去。
两人先去离得近的客栈定了半个月的房间,之后季渊戈也没闷头读书,把事情全都丢给安锦希做。
他跟着安锦希一道跑了半个月,两人租下了一处离贡院比较近的院子,不大,也很贵,但安锦希花的一点都不心疼。
这里不光安静,周围住户也多半是读书人,环境治安都很好,银子花得值。
入住以后,安锦希没有急着去买铺子做生意,她人生地不熟的,还是先慢慢摸清楚京中动静,等季渊戈有了功名在身之后再去做生意。
反正府城的铺子生意一直很好,她随便花钱也花不完,钱足够用。
住的地方定下后,她找了本地的牙婆,雇佣了一家四口,老夫妻俩带两个年轻孩子,来帮忙照顾两人的生活。
安定下来以后,季渊戈便开始闭门读书。
但天天闷在家里也不是个事,不管说人脉,亦或者本次春闱主考官的爱好倾向,也是需要打听的。
因此每隔七日,季渊戈也会花半天时间出去交集,也认识了几个住在附近同样参加春闱的考生。
安锦希并不怎么管季渊戈的交际,虽是夫妻,但某些方面还是要有足够的距离感,感情才能更好。
何况季渊戈又不是个让人担忧的性子,足够聪明,会识人,知道哪些人能处,哪些人不能处。
并不知道季渊戈在外交友具体情况的安锦希,没料到季渊戈给自己带来了一个巨大的惊喜。
季渊戈惯常出门半日,回来后说明天有同伴来拜访,可能会在家中用餐。
安锦希明白,立即让人出去准备好酒好菜。
她同时也有些好奇,季渊戈虽然交到了些朋友,除了住得近的平日里见面会打招呼,其他人他基本没往住处这边领过,从来不让外人打扰到安锦希的生活,以及夫妻两人的相处时间。
这回这人的确是有些特殊。
她问了,季渊戈当然会回答。
“我与林兄一见如故,他学识渊博,为人和善……不是个简单的人,值得交往相处。”
安锦希也好奇了起来,除了从早上到晚上都在被季渊戈想着法子变着花样夸的她自己,还没有谁能得到季渊戈这样高的评价。
第二天,这位林兄如期拜访。
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蓄着胡子,腰间挂着的玉佩磕坏了一小角,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但也看得出模样清俊,为人极有风度。
他与季渊戈互相打过招呼后,也没忘记跟一旁的安锦希打招呼:“弟妹安好,在下林舟。”
安锦希猛地伸手从背后揪了季渊戈一下,得到季渊戈疑惑不解的眼神一枚。
现在不方便说什么,但安锦希实在是佩服季渊戈,自称林舟,三十多岁,蓄着胡子,腰间玉佩是过世的外祖母所送,就算坏了也天天佩戴着。
这个人不是旁人,正是安锦希准备等季渊戈考上状元后,想办法去见上一面的太子周麟。
竟然就这么被季渊戈如此淡定平常地带回了家。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星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星阅读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下载星星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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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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